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4月4日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的通知,于2014年4月16日以現場會議方式在昆山君豪酒店會議室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會議應出席監事三名,實際出席監事三名。會議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了《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
監事會對2013年年度報告書面審核意見: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全文、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從各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保證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其中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就保證承擔個別和連帶責任;在報告編制和審議過程中,沒有發現參與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同意公司2013年年度報告對外報出。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1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了《公司201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通過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使用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的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符合中國證監會監管指引2號文的相關規定;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不存在變更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現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議案表權情況:本議案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名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任期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規定,選舉公司第三屆監事會。第二屆監事會的現有監事在第三屆監事會產生前,將繼續履行監事職責,直至第三屆監事會產生之日起,方自動卸任。
第三屆監事會監事任期自股東大會表決通過之日起計算,任期三年。
提名彭淑貞、林德明為公司第三屆監事會非職工監事候選人。議案表決情況如下:
1、彭淑貞女士: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2、林德明先生:有效表權票3票,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特此公告。
宏昌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8日
附:候選監事簡歷
彭淑貞女士,女,1964年3月出生,中國臺灣籍,崇祐企專會計系畢業,自2003年2月起至今擔任宏仁企業集團財務部處長,現任公司監事。
林德明先生,男,1970年5月出生,中國臺灣籍,文化大學企業管理系畢業,1998年8月至2014年2月擔任宏仁企業集團會計副理,2004年2月至今擔任廣州宏信塑膠工業有限公司財務經理。